• 粤公境准字[2012]第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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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货】解析EB-5新法规中的“保留优先日”,50万美金获绿卡末班车还剩不到3个月!

    美国

    美国时间7月24日,美国移民局已经官宣EB-5涨价,新法规将于2019年11月21日生效。

    在新法案当中,美国国土安全部将最低投资金额上涨到了非TEA地区180万美金,TEA地区90万美金;允许符合条件的EB-5投资人使用之前已获批分类的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用于申请同一类别的移民申请。

    你或许已经对新的EB-5法规中关于增加投资额、TEA认定等规定有了一定了解。不过关于“保留优先日”,以下几点你都清楚了吗?(看海外资讯,加入出国圈微信号1382368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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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投资人的I-526申请已获批,但因区域中心、NCE或项目存在欺诈或挪用资金的情况造成投资失败,再次提交的EB-5申请可以保留原有优先日。如果由于投资人的欺诈行为而导致的,则不予保留优先日。如果I-526获批后发生重大变更,导致I-526申请被撤销,投资人仍可保留其优先日。

    2. 如果区域中心终止、失败或欺诈项目的违规事件发生在投资人I-526申请获批之前,则保留优先日对这些投资人没有帮助。

    3. 如果美国移民局认为原始I-526申请在获批时导致了“严重错误”,则不能保留优先日。在其他移民领域——比如H-1B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美国移民局已经审查了大量的申请,发现他们存在“严重的错误”。

    这真正地意味着美国移民局改变了其对H-1B资格认证的立场。如果移民局改变其对涉及EB-5的任何问题的立场,优先日保留可能会受到影响。

    4. 优先日保留的生效日期为2019年11月21日。除非美国移民局提出相反的建议,否则如果投资人希望利用保留优先日的条款,那么在11月21日之前不应递交新的申请。

    5. 优先日保留仅适用于投资人递交新的EB-5申请的情况。例如,如果投资人递交了随后的EB-1申请(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则优先日不会保留。

    6. 本条例并未规定允许将优先日转让给其他家庭成员。

    7. 如果I-829申请被拒,导致投资人必须递交新的EB-5申请,则不能保留优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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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移民局新规落地并且生效,那么投资额上涨可能会导致一些投资人不能或者不愿意选择投资移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为了赶上现行法规下50万美元的投资额,全球范围内可能会发生投资人井喷式地递交,包括中国大陆以外的投资人。

    但是从长远来看,今后高达180万美元的投资门槛会大幅度减少申请人数量,也就是说会长期减少“插队”的外国投资人,因此,对于已经在排期或者准备申请的中国大陆投资人来说,会缩短签证排期时间。

    对于孩子处于低龄的家庭来说,11月21日EB-5改革法规生效日前将是一个比较好的投资入场时机,“早申请、早排队、早受益”。各位申请人需抓紧时机,加快速度,赶搭50万美金低价移民美国末班车,从而获得更靠前的位置,早日实现美国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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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iminbang.com/news/detail/5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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