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公境准字[2012]第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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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知识】如何办理移民申请文件的公证?

    移民申请是一件工程。包括三部份的工作:政策解析和申请评估、文件准备和申请陈述、申请提交和义务告知。

    其中申请文件的公证,是很多移民申请文件准备部份的重要内容。文件公证的要求有突出的特征:主流移民大国的申请,需要公证的文件较少;欧洲移民、加勒比海投资入籍移民申请,需要的公证文件较多。

    另外,每个国家的移民政策虽然是适用于世界所有国家的公民。但是,对于中国大陆居民的申请,则普遍要求公证书。而其他国家,通常有权威人士的认证就可以了(比如律师、会计师、太平绅士的认证)。

    关于移民申请的文件公证,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公证必须是双语的

    使用于移民申请的文件,公证书一定要是中、外双语的。单一中文版本的公证书不能用。通常是中英文的,但是如果是移民非英语国家,则需要做包括该国语言的公证书。

    2. 公证必须是33式

    移民申请文件的公证,主要包括两大类: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和证明签字或指纹属实。

    所以,公证书的证词需要用33格式书写。即“兹证明xxx在xxx日出具给公证员的xx文件的原件与前面所附的复印件相符”或“兹证明xxx在xxx日在公证员面前在xx文件上的签字(或摁的指纹)属实”。

    3. 公证可能需要申报用途

    公证处在公证文件时,常常会询问申请者公证书的用途。建议申请人如实相告。因为有些公证书里会书写公证书用途。比如身份证公证,公证书里会写“公证书仅作xxx用途。其他用途无效”。

    4. 注意公证书的使用有效期

    不是所有的公证书都可以永久使用的。有些公证书有时效性。比如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婚姻公证书等。公证书的有效期通常只有三个月。因此,公证文件办理后,要尽快使用于递交的申请。

    5. 公证可能还需要双认证

    很多移民国家,对于来自中国大陆的公证文件,还要求再做双认证: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和移民国家驻中国大使馆认证。

    需要申请人根据移民顾问的指导(或由移民顾问代办)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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