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公境准字[2012]第82号
  • 服务热线:13823685606

    【移民咨询】如何证明子女经济未独立?

    移民申请,是一人符合条件申请,全家人都可以一起移民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那一位,作为主申请人,其他人作为家庭成员是附属申请人。附属申请人可以包括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有的国家的移民政策允许主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及祖父母也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

    对于主申请人的子女作为附属申请人,一般都会有年龄的要求。通常是18周岁以下。比如英国、香港、土耳其等;有些国家移民政策将随行子女的年龄放宽至21周岁或22周岁以下。比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还有一些国家更加宽松一些,只要未婚、经济未独立,年满30岁也可以随父母一起移民。比如加勒比海地区的圣基茨、格林纳达、多米尼克等。还有欧洲的马耳他、希腊、葡萄牙,韩国存款移民等,都很宽松。

    对于移民申请中包括的随行成年子女,一般都会要求证明他们经济上没有独立于父母。证明子女经济未独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未婚、无工作。

    18岁以上的子女,如果已经结婚或参加工作(全职有薪工作),一般是不能再随父母移民了;

    2. 在校读书。

    成年子女如果仍然在读书,是很好的经济未独立证明。可以提供学校证明、成绩单、父母支付生活费和学费的凭证等证据;

    3. 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如果子女有身体或精神疾病、残疾,生活上需要父母照顾,也是经济未独立的证据。可以提供有关健康状况凭证、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证明等。

    更多移民咨询,请咨询美嘉出国

    免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