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公境准字[2012]第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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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办理移民身份,主要的顾虑有哪些?

    根据咨询经验,很多人并不排斥拥有一个备用身份,毕竟它在教育、旅行、理财等等方面有诸多的用途。但是,因为对移民心存某些传统的认识,会产生一些误解。在这里就最主要的几个做一下介绍。

    请注意:我们这里讨论的移民,仅限于以备用身份为目的的移民,比如投资类移民。不包括以工作、婚姻、庇护、团聚等为目的的其他类别。

    就只是增加一个备用身份、移民不移居的移民类别来说,以下几个顾虑可以认为是误解的:

    1. 养老保险白交了

    有些四十岁以上的移民咨询人认为,虽然移民后可以不移居,不想改变的工作、事业、居住地都可以不变。但是,国内已经缴纳多年的社保会不会将来享受不到了?

    这是一个误解。社保公积,属于私人财产,不会因为有了外国长期居留身份而取消。事实上,即使是外国人,如果在中国工作,同样可以加入我国的社保公积,享受社保待遇。

    目前,中国有很多已经退休的老人生活在国外,有的甚至已经加入外籍。国家社保政策对于这些居住海外的人士,没有不同于国内退休人士的待遇。他们只要能够在中国驻外领事馆定期证明健在,退休养老金仍然是足额准时支付到他们的银行账户的。有的因为在国外长期居住,且拥有移民身份,还可以同时享受当地的福利待遇。

    居住在中国的移民人士,就更没有理由担心了;

    2. 医疗保障会受影响

    如果移民人士没有离开中国,他的医疗保险待遇并不会因为他有了外国的居留权而改变。原来如何就医和报销,仍然可以如何就医和报销。

    短期出国的保险,移民人士都是通过购买国际通用的医疗商业险覆盖。如果长期定居海外了,比如退休后,还可以因为移民身份而加入当地的国民医保体系,享受相应待遇;

    3. 税收负担重

    很多事业有成的移民咨询人士,会关心移民国家的全球征税。就是:在中国的收入,不仅要给中国政府交税,移民后还要给移民国家交税。

    这是个误解。首先,不是所有国家都是全球征税的。也就是说,很多移民国家只是针对移民人士在移民国家境内的收入征税。对境外的收入(比如中国的收入)不征税。比如被誉为避税天堂的一些国家像加勒比海的格林纳达、圣基滋等。不仅不是全球征税,而且豁免国内利得税、资本税、遗产税等。

    其次,即使是全球征税的国家,也只是对属于本国纳税居民定义的人士征全球收入税。而纳税居民定义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移民每年在移民国家居住超过183天(半年)。而绝大多数的移民人士是移民不移居的,不会每年在移民国家居住达半年。因此,这类移民在中国的收入,并不属于移民国家征税的范围。

    这样的移民国家很多,比如爱尔兰、塞浦路斯、马耳他、澳大利亚、加拿大等都是;

    4. 居住受限制

    很多移民咨询者还有误解就是:办理移民就要出国,可是走不开啊。事实上,目前主流的投资移民类别,都是没有居住要求的。

    其中,居住要求不严的,有美国、澳大利亚;几乎没有居住要求的,有爱尔兰、希腊、塞浦路斯、马耳他、葡萄牙等;完全没有要求的,比如格林纳达、圣基滋等。

    所以,现在的移民,就是身份备用。以方便不时的教育、旅行、投资、理财所需。不想变的,都可以不变。以不变应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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